时间:昨日凌晨
地点:晋江英林镇伍堡边防派出所
辖区:伍堡边防派出所
“强迫你了吗?有使用暴力吗?”民警纳闷了,少女报案被强奸,可涉嫌强奸的是她的男友,而且少女也称,两人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
“不给钱就是强奸,给钱才不算嘛。”少女委屈地说。
少女姓杨,云南人,在晋江英林一服装厂打工。男友孙某是英林另一家服装加工厂的司机,湖南人,34岁。
10天前,小杨的一名工友介绍孙某与她认识。当晚,孙某便开着车接小杨到镇区吃宵夜,大哥般的照顾让年仅20岁的小杨感到幸福。第三晚,孙某便留在小杨的宿舍过夜,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如此直到第五夜,小杨告诉孙某,她家里穷,父母要求孙某给5万元嫁妆,才肯将女儿嫁给他。孙某没那么多钱,小杨便要求孙某拿钱到老家帮他们买房子再说。孙某回绝了。当晚,小杨声称不给嫁妆钱,就不允许孙某碰她。孙某无奈,假称改天给5000元,两人才又躺下睡觉。
“我没那么多钱!”次日醒来,孙某回绝了小杨的要求。望着男友离去的背影,小杨想不通。昨天凌晨,小杨在姐夫的怂恿下,打电话给伍堡边防派出所报警,称遭人强奸。民警在小杨的带领下,找到孙某所在工厂。可经了解,孙某和小杨是男女朋友关系。
“难道是同居时暴力胁迫发生性关系?”民警当即将两人都带到派出所调查,可却出现了开头的情况。不懂法律导致小杨报了假案。民警只得拿出法律文书,一条一条解释给小杨听。最后,小杨低头默不作声。
因小杨并非故意报假案,经教育后,由其姐夫带回。
稿源:海峡都市报
编辑:邓晓娟
(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