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检察院发挥“窗口”效应 重视群众呼声

2008-03-27 14:15:56 来源: 红网(长沙) 网友评论 0 进入湖南论坛

  红网株洲3月27日讯(通讯员刘黎明何秋花)3月2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传出喜讯,来自湖南的醴陵市检察院喜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这是对他们发挥“窗口”效应,重视群众呼声的最高表彰。

  近年来,醴陵市检察院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好坏的标准。该院提出了“群众之中无小事”的口号,要求举报中心每一位干警树立“窗口”意识,发挥举报中心这个检察机关“窗口”的效应,从日常接待工作做起,热情服务、文明用语、耐心细致做工作,做到来有问声,去有送声,要让来访群众含愤而来,满意而归。近5年,该院共接待群众来访百余次,全部做到了件件有专人接待,件件有结果,获得了来访群众的一致好评。

  醴陵市检察院还强化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对待来访的群众要求做到谁接待、谁登记、谁承办。在院大厅里设置了检察长接待日宣传牌,公示检察长接待制度,并把每周的星期三定为检察长接待日,体现了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态度,有效地提高了办事效率,将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稿源:红网

  作者:刘黎明 何秋花

  编辑:阿锋

(红网)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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