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4月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谢功梅通讯员蒋立琴)从昨日(出票日期)开始,南航微调了南航飞香港、澳门,台湾至中国大陆,中国与日本之间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具体标准为:香港、澳门,台湾至大陆由单程123港币、往返程246港币,上调为单程125港币、往返程250港币,或其它相应等值货币。大陆至香港、澳门、台湾之间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保持不变,仍为单程123港币、港币246往返程,或其它相应等值货币。中国出发至日本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单程人民币430元、往返程人民币860元,或其它相应等值货币。日本出发至中国的燃油附加费调整为单程日元5900、往返日元11800,或其它相应等值货币。
稿源:红网综合
作者:谢功梅 蒋立琴
编辑:刘松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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