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4月3日讯(通讯员何秋花)4月2日,笔者从醴陵市检察院获悉,该院在连续12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接待室之后,近日又喜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近年来,醴陵市检察院坚持将业务工作与检察改革结合起来,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出台了“处置涉法涉检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为降低群众信访成本,服务百姓合理诉求,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事效率,该院及时推出了办理“人民来信绿色通道”十条举措;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使检察长接待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醴陵市检察院强化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对待来访的群众要求做到谁接待、谁登记、谁承办,推出“点名接待制”;为及时了解掌握举报信息、集体访、告急访以及上访老户的动态,醴陵市检察院积极与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构建了处理信访的纵横网络机制。
醴陵市检察院提出了“群众之中无小事”的口号,要求日常接待中,举报中心每一位干警要做到“四心、四声、四个一样”,即:接待群众热心、听取情况细心、解答问题耐心、为民办事诚心;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处理结果有回声;接待干部与群众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有理与无理一个样、初查与复访一个样。要让来访群众含愤而来,满意而归。近3年,该院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93件(次),全部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获得了来访群众的一致好评。
醴陵市检察院连续五年保持了赴省进京零上访的“双零”记录,2007年4月被株洲市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07年被评为“省级文明窗口单位”。今年该院又被湖南省检察院定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试点单位,如今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检察文化建设。
醴陵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大表示,全院上下会戒骄戒躁,一如既往地做好检察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稿源:红网
作者:何秋花
编辑:阿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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