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是由长沙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级财政预算安排,通过股权投资、融资支持等方式,专项用于支持长沙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性基金。母基金研究中心查阅《长沙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现,这支母基金的总规模为50亿元。
管理暂行办法中亦提到,母基金可与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类实体子基金。
本次正是要招募创投子基金:母基金出资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委托专业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机构管理,通过股权类投资支持长沙市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
母基金对单支子基金出资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30%,单支子基金规模不低于20亿元(可分期实缴到位)。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对子基金规模的要求以及出资比例的要求意味着这支母基金出资规模较大,对GP而言是个好消息。
在投资方向上,据《长沙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子基金为全国性的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长沙市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尤其是长沙市22条重点产业链中小企业。子基金投资于长沙地区的资金规模应不得低于母基金对子基金出资额的1.5倍,在达到1.5倍投资的基础上,母基金对其他合伙人实施正向激励,母基金向管理机构及其他合伙人让渡其享有的年化6%以上的超额收益,让渡比例与子基金投资长沙的比例挂钩。长沙以外的企业获得子基金投资后两年内迁入长沙的,其投资额在企业落户长沙时起统计为子基金投资长沙地区金额。长沙以外的企业获得子基金投资后两年内投资长沙的,企业投资长沙金额统计为子基金投资长沙地区金额,但纳入统计金额不超过子基金投资该企业的金额。
我们可以看出,这支母基金的返投要求较低且认定灵活,还设置了正向激励机制:若子基金返投金额达到母基金出资额的1.5倍(即基础投资额)且子基金有超额收益时,母基金使用应享超额收益的25%奖励子基金管理人及社会资本出资人。子基金投资长沙的金额在基础投资额的基础上每增加1%,母基金超额收益奖励比例提高0.5%,奖励比例最高不超过母基金应享超额收益的50%。
这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子基金投资于长沙企业和项目。
此外,子基金投向无行业限制(法规有规定和合伙协议有约定的除外)。子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的金额比例不低于基金实缴总规模的50%。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522”条件):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营业总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如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发生变化时,执行国家规定的最新标准。
在设立时限方面,申报指南要求中选机构原则上应在中选通知发出6个月内,完成子基金管理机构的设立,原则上应在中选通知发出后9个月内完成子基金设立,启动并落实首批投资。
这也对子基金的募资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与考验。总的来说,这支母基金运作较为市场化和灵活,对GP的要求也较为科学合理。
母基金研究中心关注到,长沙市近来频频发力母基金:
去年10月,《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管理办法》发布,这支母基金由市财政全额出资,初期规模3亿元,视子基金设立进度分期出资,可根据投资情况增加投入规模至少至50亿元。值得关注的是,母基金研究中心注意到,这支母基金的出资比例与返投要求都较为宽松:母基金(含长沙市各级财政出资但不包括园区平台公司或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额)在子基金中的出资中,原则上不得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50%。子基金投资于长株潭内科技型企业的投资总额不低于母基金在子基金出资规模的1.5倍,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总额不低于母基金在子基金出资规模的1倍。
去年9月1日消息,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湖南湘江新区党工委书记郑建新出席市长办公会,研究长沙市医疗健康产业投资母基金设立等工作。郑建新指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工作站位,立足推进“三高四新”战略的实施,加快医疗健康产业投资母基金产业基金设立,助推医疗健康产业做大做强。要发挥引导作用,通过基金的设立与运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吸引头部企业落户,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要抓好落实落地,进一步落实细节,有序推动母基金落地并投入运作。
去年以来,中国母基金行业呈遍地开花之势,迎来以地级市和省会城市为主力的大爆发,长沙市也加入到了发展母基金的大潮中,我们也期待着后续更多专业化、产业化母基金的设立。
来源:母基金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