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1)湘1003执恢3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
(2021)湘1003执恢3号
执行依据
(2016)湘1003民初730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
郭知贵,男,1963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郴州市北湖区飞机坪居委会广场西路1号,身份证号43280119631118****。
执行标的总额:
28874096.5元
凡向本院提供、举报被执行人郭知贵信息、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经本院查实、成功使该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五奖励举报人。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或直接前往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35-2896196
联系人:周法官
二〇二二年五月五日
喂,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