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郴州市教育技术装备处主任李军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郴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汝城县纪委监委对原郴州市教育技术装备处主任李军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军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李军红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经郴州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军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