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巩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冬季攻势”行动整治成效,切实防范化解春季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按照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及春季行动工作部署,5月23日,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直属四大队召开“春季行动”媒体通气会。
会上,向媒体记者和参会人员分析了目前的交通安全形势;介绍了“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等工作情况及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4月份以来,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持续关注酒醉驾、涉牌涉证、涉摩涉电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重点违法行为,共查处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1274起,其他各类交通违法5727起,其中涉嫌酒醉驾74起,乘骑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799起,逆行64起、闯红灯45起、无证驾驶26起,超员超载21起。
下一步,大队将深入推进“春季行动”,提档升级源头隐患治理、违法精准管控、交通安全宣传新实效,继续加大“减量控大”工作力度,重拳整治易扰乱秩序、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4月份违法较多的“两客一危”企业
郴州嘉年华旅游客运有限公司6起。
郴州海龙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4起;
郴汽集团郴州天鹰旅游客运分公司4起;
4月份违法突出的“两客一危”辆
湘L25336,违法起数2起;
湘L96909,违法起数2起;
湘LA9927,违法起数2起。
事故隐患路段:郴州大道王仙岭至白露塘镇路段
隐患突出乡镇:白露塘镇
典型案例
2024年12月30日15时30分许,驾驶人孙某醉酒后驾驶中型自卸货车沿郴州苏仙区郴大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驶至郴州大道与白露塘路交汇路口时,遇驾驶人宁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在前方同向行驶,因孙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未与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宁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孙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69.07mg/ml,交警部门认定孙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并将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